联赛规则
一、联赛时段
第一阶段报名时间:6月2日-6月20日;6月20日之前报名的参赛者可以参加全程联赛。
第二阶段报名时间:6月24日-7月20日;7月20日之前报名的参赛者可以参加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的联赛。
第三阶段报名时间:7月24日-8月20日。8月20日之前报名的参赛者可以参加第三阶段的联赛。
比赛时间:2008年6月23日--2008年9月22日;
分为三个阶段:
联赛第一轮:2008年6月23日--2008年7月22日;
联赛第二轮:2008年7月23日--2008年8月22日;
联赛第三轮:2008年8月25日--2008年9月22日;
二、交易规则:
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相关规则执行;机构投资者只能开展股指期货跨期套利交易,并应遵守联赛主办方制定的适用本次联赛的股指期货跨期套利交易规则。
三、交易标的
合约标的 |
沪深300指数 |
合约乘数 |
每点300元 |
报价单位 |
指数点 |
最小变动价位 |
0.2点 |
合约月份 |
当月、下月及随后两个季月 |
交易时间 |
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15 |
最后交易日交易时间 |
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00 |
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 |
上一个交易日结算价的±10% |
最低交易保证金 |
合约价值的10% |
最后交易日 |
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
交割日期 |
同最后交易日 |
交割方式 |
现金交割 |
交易代码 |
IF |
四、保证金标准:
1、两个近月合约的保证金标准为中金所保证金标准+1%;
2、两个远月合约的保证金标准为中金所保证金标准+2%;
3、主办方有权调整。
五、参赛账户虚拟资金:
机构投资者每个理财计划的初始虚拟资金为RMB 2亿元;个人参赛者的初始虚拟资金为RMB 200万元。联赛过程中各参赛者不接受额外的账户入金。
交、风险控制规定:
参与竞赛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向竞赛的主办方提供股指期货套利仿真交易的投资策略,并接受主办方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
七、参赛方式:
1、机构投资者参赛方式
(1)、机构投资者(包括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投资管理公司等)以设立虚拟理财产品的形式参加联赛;
(2)、每个机构投资者可以设立一个以上的理财产品。每个理财产品应按照联赛统一规则进行命名,即:机构简称-理财产品名称(以“股指期货套利理财计划”结束)
(3)、机构投资者的每个理财产品初始虚拟资金为RMB 2亿元;
(4)、理财产品只能进行跨期套利交易。
2、个人投资者参赛方式:
(1)、个人投资者以获得的虚拟资金自行投资;投资方式可为投机交易或套保、套利交易;
(2)、个人投资者的初始虚拟资金为RMB 200万元;
(3)、工商企业及其他非金融机构的参赛方式比照个人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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